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九十九學年度志工服務隊實施計劃
一、依據:
(一)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七九·三·二一教四字第二三一八號函頒「台灣省國民中小學推展志工制度」實施原則。
(二) 桃園市政府七九教學字第一四八三八七號函辦理。
(三) 桃園市政府八十教社字第一七四八九0號函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 結合家長及社會人士,奉獻所具專長,支持學校行政,辦理教育活動。
(二)
倡導親職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達成國民教育目標,增進學校與社區和諧關係。
(三)
提倡學校即社區,社區即學校,使真正可以達成社區與學校資源共享的社區學校理想。
三、實施原則
(一)
本隊之志工應以協助學校,服務學童為原則,不得有下列情事發生1.干涉校務2.圖利營私 3.談論政治 4.傳播宗教 5.批評攻訐 6.責備處分7.外洩機密 8.關說請託9.造謠生事 10. 起會借貸
等事情發生。
(二) 於每一學年度開始前訂好本隊工作行事曆,並照會學校學務處。
(三)
開學後配合實際需要,隊長及組長利用家長大會宣達成立各項志工組織的目的並招募熱心家長加入。
(四)
學校各處室或相關單位,提出所需支援之工作項目及志工人數,以方便志工隊隊務運作。
(五) 本隊所招募之志工應擇期予以訓練及研習,以提振士氣及向心力。
(六)
組長排定工作值勤表,確定工作項目、時間地點、責任範圍,值勤表製妥後,應影印後分發隊員各一份,以茲依循。
(七) 人手一冊志工服務手冊,以利志工們之經驗傳承,感情聯絡。
(八) 本隊推行志工制度,過程應有記錄並做成資料。
(九) 各學年度初隆重舉行志工服務隊授證大會,宣揚成立宗旨,並由學校頒發聘書、志工服務手冊、識別証、專用背心、帽子及哨子(交通組)。
(十) 志工服勤時,應穿著學校配發之專用背心及配掛識別證以資識別,並發揮團隊精神,人人皆以興國志工為榮。
四、組織與人員職掌:
(一) 成立「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家長會長為副主任委員,由學校各處室主任及組長、家長會副會長、志工服務隊正副隊長和各組組長為委員。
(二) 志工服務隊總幹事由學務主任擔任,負責推動輔導業務發展。
(三) 志工服務隊正副隊長和各組組長之推選,由「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於每學年度結束前開會,公開推選或採自行登記提名等方式決定熱心優秀人士擔任之,職務可連選連任或跨組重覆,惟團長一職需任滿志工一年以上及跨越兩組以上等兩項條件才可候選。
(四)組織體系:
交通導護組
志工團推行委員會 環保推動組
志工團團長 (林正義校長)
晨光活動組
(黃薏庭女士)
書香服務組
總幹事 業務總承辦人 輔導認輔組
(學務主任) (生教組長) 學習輔導組
體育培訓組
美化修繕組
行政文書組
(五)各級人員職責:
主任委員:(校長)
1
. 督導落實「志工服務隊」實施計劃,建立良好制度,促使健全運作。
2 . 出席指導有關會議,主持研習會、座談會及聯誼會等活動。
副主任委員:(家長會長)
1 .協助主任委員及出席指導有關會議。
2 .領導家長會支持「志工服務隊」並提供所需經費。
總幹事:(學務主任)
1.秉承校長指示,擬定並執行「志工服務隊」實施計劃。
2.出席「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會議,彙整報告「志工服務隊」工作成果及缺失。
3.溝通協調學校、家長會及「志工服務隊」之意見,使「志工服務隊」能健全運作,發揮最大支援力量。
學校各處室主任:(學務、總務、教務、輔導)
1.
每學期開學前提出各處室所需支援之志工人數、工作項目、工作 時間、工作地點等相關資料,給予志工隊長。
2. 出席有關會議並提供建議。
3. 督導各處室同仁指導「志工服務隊」各組成員,使能配合支援各處室之工作。
學校各處室相關組長或職員:(生教、設備、輔導、午餐秘書、級任導師們等)
1.
實施志工職前訓練,輔導「愛心志工服務隊」組長及組員等切實了解工作之時間及地點、工作內容及方法。
2. 了解並記錄志工服務隊相關組員之值勤狀況,以為考評獎勵之依據。
「志工服務團團本部」:
1.由總召推派優秀人士負責、執行各項政策推動
2.志工服務隊之各項物品、資料統一彙集於學務處以利隊務運作。
3.志工服務隊應建立可資運用的志工人力資源(如:執行、總務、美工、企劃、攝影、公關、設備、資料等、),建立人才檔案,以備運用。
4.調查並招募志工服務志願,建立基本資料。
5.製作招募海報、工作意願調查表、活動公佈欄或學校網站來宣揚志工服務隊服務理念。
「志工服務團」總召:(1名)
1.秉承校長及總幹事指示,配合學校之需要,規劃志工服務隊年度工作計劃及領導全體「志工服務隊」成員,使能同舟共濟,了解任務,認真服務。
2.出席「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會議,報告「志工服務隊」各組工作情形並提供意見。
3.代表志工服務隊發言,與學校及家長委員會或各社團保持良好互動。
4.有義務跨年輔導新就任之下屆隊長。
「志工服務團」副召:(2~10名)
1.協助團長領導全體「志工服務隊」成員。
2.出席「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會議,提供建言,以利隊務精進。
3.為團長職務代理人。
「志工服務團」各隊隊長:(1名)
1.規劃編排「志工隊」相關各組之工作值勤表。
2.以身作則領導組員,使能同舟共濟,了解任務,認真服務,執行該組工作目標及檢討改善工作缺失。
3.負責該組成員的聯繫及聯誼活動之辦理。
4.出席「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會議,報告本組工作情形提供意見。
5.有義務跨年輔導新就任之下屆組長。
「志工服務團」各隊副隊長:(2~5名)
1.
協助組長推動該組之聯繫、聯誼、組務等任務。
2.
出席「志工服務隊推行委員會」會議,提供建言。
3.
為組長之職務代理人。
「志工服務團」推行委員會委員:
1.
出席委員會議,提供興革意見。
2.
推選志工服務隊各級工作幹部。
五、工作項目:
支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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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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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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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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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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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導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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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下學於各路口協助交通順暢,並協助指導學生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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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7:10-8:00
中午12:30-12:50
下午(以各年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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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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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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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指導學生環境保護及資源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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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一、三、五早上7:4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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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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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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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整理圖書室圖書。
協助指導學生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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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00-11:30
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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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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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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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整理校園植物,器材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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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段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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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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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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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級任老師班級說故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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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一、三、五早上7: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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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導師
*設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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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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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體育組訓練田徑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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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7: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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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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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志工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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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輔導室陪伴關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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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三上午9:00-11:00培訓,每週自訂1∼2天的上午7:50-8:30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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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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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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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各年級補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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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二四
早上7: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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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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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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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志工團進行業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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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段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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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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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施經費:
(一)經費編列由總召及各隊隊長共同提列預算表,於新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代表大會中公佈之。
(二)經費保管及運用,由總召推派專人保管,支出時須先經各月底幹部會議中決議通過後使用,並列入移交。
(三)經費籌措以下列方式為之:
1. 由家長會費項下支應。
2. 企業或個人捐款。
3. 縣市政府或社團之補助。
4. 其他。
5. 因以服務為目的,其經費來源皆以各方補助與捐款,故有關志工服務隊 隊員或師生等之婚病喜慶皆均以個人自由參加為宜,惟以下兩種情形例外(志工本人身故、志工因公受傷),以志工服務隊撥經費致意。
七、考核與獎懲:
(一)本隊於學年度結束前,舉行檢討會,除調查續聘事宜,並表揚優秀志工。
(二)為避免組織情感破壞,獎勵名單採推薦與自薦二種方式舉行,並經全隊成員、志工隊推行委員會票選名次後再行獎勵並避免重覆獎勵。評分標準以服勤年資、值勤時數、值勤品質(遲到、早退、請假)、優良事蹟等因素為主,評分辦法另外在幹部會議中決定之。
(三)若有違反實施原則第一條,並經「志工團推行委員會」調查屬實後不再續聘為志工等職務。
八、附則:
本實施辦法經家長委員代表大會會議中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