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紅燈,停!

正倫是獨生子,因此父母對他照顧得無微不至。雖然已經三年級了,但每天仍由媽媽接送上下學。

  這天放學,正倫和往常一樣,愉快的和同學排隊走到校門口,看見媽媽已經等在那裡了,於是走出路隊,和媽媽一起回家。

  到了十字路口,正好碰上紅燈,所有路隊都停了下來。而正倫卻由媽媽牽著手,像沒有看見紅燈似的大搖大擺地穿過馬路,看得同學們困惑不已。

  第二天,正好要開級會,當進行到反省與檢討時。

「主席,昨天放學回家時,我看見正倫闖紅燈,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擔任路隊長的美家首先發言。

  「昨天放學回家,是我媽媽帶我過馬路的,並不是我自己一個人闖紅燈。」正倫焦急的辯解著。

  「行人過馬路,一定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不管是你自己過馬路,或是爸爸、媽媽帶你過馬路,都是一樣的。」筱娟站起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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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全班討論的結果是:筱娟的話很有道理,行人在馬路上行走,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時穿越馬路是非常危險的,隨時有可能被來往的車輛撞到。正倫這次的闖紅燈,雖然有大人陪著,但仍然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因為,遵守交通規則,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正倫不好意思的低著頭,他告訴自己:回家一定要告訴媽媽,請媽媽也遵守交通規則。

小執法的話:

闖紅燈不但有生命危險,而且還違反交通規則,依法要受到處罰。

問題與討論 

一、當父母不遵守交通規則時,你要怎麼辦?

二、一般人常有哪些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

三、闖紅燈或不走天橋、地下道,可能會造成哪些後果?

參考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十八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百二十元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一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

二 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者。

三 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

四 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

第七十九條  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前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者,處罰其法定代理人。

概念淺釋

條例

法律名稱之一種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通則,如屬於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或臨時性事項之規定者,則可定名為條例。地區性如台灣省菸酒專賣條例,專門性如獎勵投資條例,特殊性如警械使用條例,臨時性如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

規則

命令之一種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屬於規定應行遵守或應行照辦之事項者稱之。如會議規則、管理規則。

道路

通常指人、車通行的路。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道路是指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

法定代理人

稱代理者,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之名義向第三人為意思表示,或由第三人受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之行為。

法定代理人依其代理權取得之不同,可分為法定代理與意定代理:

1.法定代理:其代理權因法律之規定而取得。

2.意定代理:其代理權由於本人之意思表示而取得。 

依法律規定而取得之法定代理人資格有:

1.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一○○三條

2.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一○八六條

3.監護人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一○九八條

禁治產人以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民法第一一一○、一一一三條

遺囑執行人因管理遺產並為執行上之必要行為,視為繼承人之代理人。民法第一二一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