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捷運之旅:

   「出發!」爸爸一聲令下,我們興高采烈的坐上轎車。

    捷運淡水線全線通車了,全家計劃已久的「淡水知性之旅」今天終於成行。由爸爸駕駛著汽車,往台北車站。哥哥坐在前座,我和媽媽、弟弟坐在後座,突然間一個緊急煞車,哥哥的前額撞上了車上的置物箱,起了個大包包!這時,爸媽才發現哥哥未安全帶,得了個教訓,哥哥才乖乖的上安全帶。到了台北車站,爸爸將車子停在地下停車場後,我們前往捷運台北站

    「媽!我口好渴啊!」弟弟撒嬌地向媽媽要求購買飲料。

    「不行!捷運車內是禁食區,不可以買。」爸爸連忙的制止著

    當我們依序排隊進入車站時,前面有位小姐手上抱著一隻很可愛的貴賓狗,可是服務人員卻拒絕她進入月台,弟弟納悶地問:「為什麼?」

「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內,是要罰款的。」

    「車子來了!車子來了!」弟弟看到捷運車遠遠的駛來,高興的跳躍著。爸爸急忙制止弟弟不要往前

    車門開了,大家依序入座,寬敞的座椅,非常舒適。今天是假日,所以搭乘 的人很踴躍。起初捷運是在地面下行駛,經過中山站雙連站後,捷運車鑽出了地面,在高架橋上快速的疾行,真是新鮮!

    圓山大飯店關渡大橋、紅樹林保護區,沿著淡水河,最後到了淡水站。人山人海,大家依車站人員的指示,走出捷運站。參觀了淡水老街、碼頭、古色古香的牛津學堂紅毛城。品嚐淡水魚丸、阿婆鐵蛋和爹。最後在淡水的夕陽中踏上歸途。今天真是豐收的一天!

    可是在臨睡前,爸爸突然接到姑丈的電話。原來表哥今天中午到新莊參加同 學的婚宴,小酌幾杯,在回返台北的途中,騎機車撞上安全島,因為未戴安全帽,造成頭部受重傷,現在仍在醫院急診。放下電話,爸爸匆匆的趕往醫院。哥哥聽了,摸摸自己的額頭,乖乖的進房睡覺去了。

小執法的話:

          搭乘捷運要遵守規定;汽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要安全帶;騎機車及附載座人要戴安全帽。除了保障自己不受傷害,更是守法的好國民。

問題與討論:

一、搭乘捷運,要遵守哪些乘車規定?

二、汽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未安全帶,要受什麼處罰?

三、騎機車及附載座人未戴安全帽,要受什麼處罰?

四、酒後可以開車嗎?要受什麼處罰?為什麼?

參考法條

一、大眾捷運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

二 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者。

三 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者。

四 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者。

五 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者。

六 占用非供旅客乘坐之車廂不聽禁止者。

七 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者。

八 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九 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者

十 非為乘車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遊蕩,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者

十一 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者。

十二 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

    有前項情事之者,大眾捷運系統、車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票款,不予退還。

第五十條之 有下列情形之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者。

二 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以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者。有前項情事之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其行為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依法移送偵辦。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一條 小客車行駛於公告之專用快速道路,其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安全帶者,處汽車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未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三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核發:

 酒精濃度過量。

二 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三 拒絕接受為前二款測試之核定。

四 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第八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概念淺釋

一、大眾捷運系統:係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使用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專用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

二、酒精濃度過量:飲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者。

三、高運量捷運系統:每列兩組共六節車廂,可載客約一九○○人次,每小時單向流量在兩萬人次至六萬人次。

四、中運量捷運系統:自動導引捷運系統,每列兩組共四節車廂,可載客約四五六人次,每小時 單向運量在一萬人次至二萬五千人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