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績單:

    考試快到了,每個人都在準備自己的功課,只有王順明例外。他專注的坐在電視機前玩電視遊樂器,連母親站在背後也不知道。

    順明,不是快考試了嗎?」你怎麼還在這兒玩電視遊樂器呢?

    順明頭也不抬的就回答說:

    「唉呀--媽!我功課那麼好,玩一下電動又有什麼關係呢?」

    媽媽生氣的說:「玩一下?你已經玩了三個小時了!」

   順明不耐煩的說:「我保證每一科都一百分啦!您看!又害我死掉一隻了!」

    媽媽生氣的關掉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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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宣布月考成績時,順明羞愧的低下了頭,怎麼平常功課比他差的人,都跑到他前面了呢?老師對他說:

    「王順明,這次成績怎麼退步那麼多呢?我要跟你的家長好好的談一談才行 。」

    回家的路上,順明想到塗改成績單分數的主意,好逃過爸媽的責罵。正動手時,不巧被妹妹華雲看到了:「哇!哥!偷改分數是不誠實的行為」

    順明做賊心虛的說:「妹!我怕挨罵啊!妳好心幫我瞞一次,好嗎?」

    說好說歹的,妹妹總算才答應裝作不知道,爸爸回來後,看到順明的成績單說:

    「成績還不錯,我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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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鈴……」電話鈴響了,糟糕!是老師打來的!謊言就要被揭穿了,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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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飯後,爸爸把順明兄妹叫到書房說:

    「偷改分數是自欺欺人的行為,我們想要得到好的成績,就要用功爭取,若 是靠作弊或偷改分數欺騙,就是不誠實的行為,遠比考壞了還丟臉,因為誠實第一啊。」

小執法的話:

     不誠實的習慣要從小養成。偷改成績單是好學生不應該有的行為,嚴重的話更觸犯偽造文書罪。

問題與討論:

一、小朋友,你認為順明的行為對嗎?你對他的行為有何感想?

二、你的朋友中,有沒有類似的行為?事後的感覺怎樣?

三、當你看到同學或兄弟姊妹有錯誤行為時,你會怎麼做呢?

參考法條

一、刑法:

第一百十一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淺釋

一、偽造:指文書的製作人非真實,即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文書。例如有人假藉戶政人員製作身分證,就是偽造身分證。

二、變造:指文書的內容非真實。亦即無刪改權人,就原為真正之文書內容,加以不法之刪改。如有人擅自塗改身分證之出生年月日,即變造身分證。

三、公文書:法律文書的種類很多,其中最常見的分類是公文書與私文書。凡是公務員依職務所作成的文書,稱為公文書。如戶籍謄本、土地登記謄本??等皆是。

四、特種文書:指護照、旅卷、免許証、特許証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例如;學校成績單、在學証明書及畢業証表等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