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還我一片乾淨牆:

春節快到了,家家戶戶忙打掃,強強和爸爸把家裡房間粉刷得煥然一新,一下子變得好明亮。

爸爸說:「我們還剩一些漆,順便把樓梯間也漆一漆吧!」

樓梯間的牆上有手印、腳印、球印,還有小孩子的塗鴉,強強拿起刷子,把它們一一遮蓋在白色的油漆下面!牆壁一片潔白,好美,好乾淨!

誰知好景不常,這樣的美麗與乾淨,維持不到一星期,首先是公寓的大門,門把處出現了兩張廣告貼紙。接著,大門的信箱口,又出現了幾張「××搬家公司」、「廁所不通」,五顏六色的廣告貼紙,把大門弄得面目全非。

今天,強強放學回家,打開樓下大門時,看見兩個人正拿著一塊鏤空的鐵板在牆上噴廣告,牆上隨即出現了「日夜搬家」幾個大字,鮮紅的顏色,好刺眼!強強還來不及反應,他們就已經走了。

上樓時,扶手上被貼了一整排的貼紙,到了五樓家門口也被貼了好幾張,真是氣人啊!

晚餐時,大家談到這件事,弟弟說:

「我們可以按照上面的電話打過去,請他們把貼紙撕掉!」

爸爸說:「他們如果不清除乾淨,我們就可以根據上面的電話,向環保單位檢舉,查出他們的地址後,環保單位依法開罰單寄過去,相信他們下次就不敢這樣做了。」

弟弟說:

「對!這樣就可以還給大家一片乾淨牆!」

小執法的話:

任意張貼、懸掛廣告貼紙或看板,既有礙環境清潔,也觸犯法律。

問題與討論:

一、你家大門或公寓樓梯,曾經被噴字、貼廣告或圖畫嗎?你感覺如何?

二、在電桿上任意張貼或懸掛租屋、售屋的廣告可以嗎?有沒有觸犯法條?

三、對於亂貼廣告或亂發廣告信件的行為,應該如何處理?

參考法條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九十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 污損他人之住宅題誌、店舖招牌或其他正當之告白或標誌者。

二 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

二、廢棄物清理法:

第十二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左列行為:

一 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二 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 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三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四 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

五 拋置熱灰燼、危險化學物品或爆炸性物品於廢棄物貯存設備。

六 棄置動物屍體於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處所。

七 隨地便溺。

八 於水溝棄置雜物。

九 飼養禽、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十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十一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概念淺釋

一、罰鍰:違反行政法規所被處罰的金錢。

二、申誡:以書面或言詞告誡。【參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十九條】

三、罰金:違反刑法所被處罰的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