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山老鼠:

「爸,走這條路才對啦!」

「不!應該走右邊這條。」一向喜好登山的小元和爸爸,正在找尋下山的路。

「咦!爸爸!您看那邊有人正在砍樹,我們可以去問他。」小元突然大叫,父子倆急忙趕了過去。

「喂!幹什麼的?」一位兇神惡煞似的工人攔住了他們。

「我們迷路了,想請問出口在哪?咦!你們砍的是什麼樹呀?」小元好奇地問著,誰知那工人竟揮著拳頭叫囂著:「少嚕嗦!快滾開,否則對你們不客氣。」父子倆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然離去,路上一直對那工人惡劣的態度氣憤不已。

「爸爸,那些人一定是偷砍樹,不然那麼兇幹嘛!」

「嗯,我也有同感。」爸爸回答著。

倆人走著走著,突然「ㄅㄧ!ㄅㄧ!」的哨音嚇了他們一跳,轉頭一看原來是巡山員。

「請問有什麼事嗎?」爸爸很禮貌的問著。

「你們的入山證我看看!」巡山員問著,小元父子一臉茫然不知所云,對方又接著說:「這裡是甲等山地管制區,沒有入山證,是不可以進入的。」爸爸此時才恍然大悟,爸爸連忙解釋是迷了路誤闖進來的,巡山員飭令他們趕快下山,只見爸爸面露難色,很不好意思地問:「請問下山如何走?」巡山員看看手錶,說:「我正好要下山,我來帶路。」爸爸連聲道謝,帶著小元跟隨一同下山。

到了出口處,看見一輛卡車被警衛攔下檢查,小元大喊:「爸爸,你看!不是剛才那砍樹的工人嗎?」突然,那工人猛踩油門急駛而去,兩部警車鳴笛尾隨緝捕,小元目睹這一場面,還真不敢相信那是真實的一幕。

第二天清早,打開報紙,斗大的黑字赫然映入眼簾,「紅豆杉慘遭盜伐,保安林面臨浩劫,山老鼠橫行花蓮……」爸爸不禁嘆了口氣,自言自語地說道:「這些山老鼠太猖狂了,竟敢盜伐國寶級的紅豆杉!」小元挨近爸爸說:「爸!你在說什麼?」

「我說昨天那肇事的司機已經被警察逮捕!」

「哇!太棒了!」接著他又想起一個問題:「爸爸,他們是怎麼進入山地管制區的呢?唉!據說那些不肖商人,為了貪圖己利,用矇混的方法,偷偷進入管制區,砍伐國寶級的紅豆杉,幸虧發現得早,否則真是不堪設想!」

「對了,上星期社會課,老師也告訴我們森林的重要,它不但能調節氣候,而且還能保持水土,還可防止山洪暴發。上游居民如果濫伐,會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小元滔滔不絕的說著,爸爸一直點頭讚賞,他為自己有這麼個懂事的兒子而高興。

小執法的話:

森林是水的故鄉,更是人類生命的泉源,愛護林林、保障水源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遏止盜伐,嚴格執法,才能使青山常綠,淨水長流。

問題與討論:

一、山地管制區為何需要辦理入山證才可以進入?

二、「山老鼠」指的是什麼?他們的所作所為,觸犯了什麼法律?

三、請說明森林保育的重要。

四、盜伐林木是否會影響飲用水源?

參考法條

一、森林法:

第三條 森林係指林地及其群生竹、木之總稱。依其所有權之歸屬,分為國有林、公有林及私有林。森林以國有為原則。

第二十二條 國有林、公有林及私有林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編為保安林:

一 為預防水害、風害、潮害、鹽害、煙害所必要者。

二 為涵養水源、保護水庫所必要者。

三 為防止砂、土崩壞及飛沙、墜石、泮冰、頹雪等害等必要者。

四 為國防上所必要者。

五 為公共衛生所必要者。

六 為航行目標所必要者。

七 為漁業經營所必要者。

八 為保存名勝、古蹟、風景所必要者。

九 為自然保育所必要者。

第三十條 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不得於保安林伐採、傷害竹、木、開墾、放牧,或為土、石、草皮、樹根之採取或採掘。

除前項外,主管機關對於保安林之所有人,得限制或禁止其使用收益,或指定其經營及保護之方法。

違反前二項規定,主管機關得命其造林或為其他之必要重建行為。

第三十二條 森林之保護,得設森林警察;其未設森林警察者,應由當地警察代行森林警察職務。

各地方鄉【鎮、市】村、里長,有協助保護森林之責。

第五十條 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藏、收買贓物或為牙保者,依刑法規定處斷。

第五十二條    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 於保安林犯之者。

二 依機關之委託或其他契約,有保護森林義務之人犯之者。

三 於行使林產物採取權時犯之者。

四 結夥二人以上或僱使他人犯之者。

五 以贓物為原料,製造木炭、松節油、其他物品或培植菇類者。

六 為搬運贓物,使用牲口、船舶、車輛,或有搬運造林之設備者。

七 掘採、毀壞、燒燬或隱蔽根株,以圖罪跡之湮滅者。

八 以贓物燃料,使手於礦物之採取,精製石灰、磚、瓦或其他物品之製造者。

前項未遂犯罪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製物品,以贓物論,並沒收之。

概念淺釋

一、森林:指林地及其群生竹、木之總稱。林地依其所有權之歸屬,分為國有林、公有林及私有林。森林以國有為原則。【森林法第三條】

二、國有林:指屬於國家所有及國家領域內無主之森林而言。【森林法施行細則第三款第一款】

三、保安林:為了國土保安、防止災害或涵養水源、保護水庫等,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將森林編定為保安林。國有林、公有林、私有林均可編為保安林。

四、公有林:指省【市】有,縣【市】有,鄉鎮【市】有或公法人所有之森林而言。【森林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二款】

五、私有林:指自然人或私法人依法取得所有權之森林而言。【森林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三款】

六、山老鼠:盜伐森林出售圖利的不法商人。

七、水源保護區:為了保護水資源,政府公布將特定區域畫為保護區,禁止人畜進入、開發、墾殖、建築、汙染、以涵養水源,確保水資源供應不絕。

八、牙保:牙保指居間介紹而言,且不以介紹買賣為限。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有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罪。

九、贓物:因侵害財產法益所取得之財物叫做贓物。例如偷竊而得汽車一部,汽車即為贓物。

十、紅豆杉:喬木,杉樹之一種,產於臺灣中高海拔山區,生長緩慢,質地堅硬,材質紋路類似紅豆色澤,甚具經濟價值,有國寶級樹種之稱。近年因採伐過甚,瀕臨絕種,已由國家公告為保護樹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