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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9 | 點閱數: 16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3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30046106號函辦理。 二、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9 | 點閱數: 22
科任教師1名-閩南語文(延長病假虛缺) 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9日止 詳參本校113年3月5日公告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1-16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6 | 點閱數: 34
一、依行政院112年11月7日召開「研商公職律師待遇規劃方案」 會議結論辦理。 二、檢送「公職律師出庭訴訟工作費支給表」及「公職律師留 任獎金支給表」各1份。 核示事項: 一、專業加給: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五)支給;簡任及薦 任人員另分別按月增支專業加給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及3,000元。 二、出庭訴訟工作費:依出庭次數按次支給2,500元。 三、留任獎金: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之公職律師,由服務 機關(構)或公立學校成立績效評核小組,每年評核其績 效表現,按服務年資分別滿1、3、5年者,自第2、4、6年 起,每月分別最高支給1萬元、2萬元及3萬元。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6 | 點閱數: 35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3年3月7日府教務字第1130049709號函辦理。 二、 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6 | 點閱數: 41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3年3月8日府教幼字第1130057235號函辦理。 二、 嘉義縣113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預估因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嘉義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三、 嘉義縣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之學校如下: (一) 辦理實驗教育:豐山實驗教...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20
科任教師1名-閩南語文(延長病假虛缺) 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9日止 詳參本校113年3月5日公告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1-16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17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一份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3.8府教小字第1130059785號函)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34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7日府人考字第1130061133號函辦理) 「桃園市政府113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本案適用對象: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本市復興區公所(含所屬機關),以及復興區民代表會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 一、為協助本府所屬員工發現並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 問 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各年度均依員工需求問 卷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以下簡稱 EAPs)年度推動計畫。113年度計畫結 合「DEI-多元、平等、共融」精神及心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11 | 點閱數: 28
科任教師1名-閩南語文(延長病假虛缺) 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9日止 詳參本校113年3月5日公告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1-16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公告 張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4-03-08 | 點閱數: 42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3年3月1日公訓字第1130002265號函轉知) 一、依據考試院民國113年2月26日考臺保一字第11300005954號 令;考試院、行政院113年2月26日考臺保一字第 1130000595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300000412號令辦理。 二、本次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6條、 第8條、第11條條文及第9條附件2、「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 監官等訓練辦法」第8條及第11條條文、「委任公務人員晉 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及第8條附件1、「警佐 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及「交通事業 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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