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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兼職費支給表規定略以,軍公教人員基於法令規定或經 權責機關核准有數個兼職者,每月最多得領受2個兼職費, 總額以新臺幣(以下同)17,000元為限,單一兼任職務兼職 費領受每月以8,500元為限,但兼任公司常務董事或常駐監 察人每月以12,750元為限;又依法令奉派或經服務機關 (構)學校許可,兼任行政法人、公司及財(社)團法人、依 人民團體法等法律規定所組織之團體職務,其兼職費均應 依本表辦理。另附則九規定,經權責機關核准之各機關 (構)學校接受委託研究計畫之工作人員所領受之研究津 貼;公立大專校院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者)、中央研究院 院長、副院長及研究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依規定兼職所...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