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額:
國小健康與體育:3名
國小本土語-閩南語:1名
二、聘期:113年8月30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第一招報名時間:113年7月29日13:00-16:00
第一招甄試時間:113年7月30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閩南語教師尚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二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得從事閩南語文課程教學之師資:
(1)取得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
(2)前目以外,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
(3)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並經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之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4)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具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
若第一招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二招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二招、第三招甄試。
第二招報名時間:113年7月30日13:00-16:00
第二招甄試時間:113年7月31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閩南語教師資格除前揭資格外,尚須第1 招閩南語文課程教學之師資
若第二招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三招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三至第4招甄試。
第三招報名時間:113年7月31日13:00-16:00
第三招甄試時間:113年8月1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閩南語教師資格除前揭資格外,尚須第1 招閩南語文課程教學之師資
若第三招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四招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4招甄試。
第四招報名時間:113年8月1日13:00-16:00
第四三招甄試時間:113年8月2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閩南語教師資格除前揭資格外,尚須第1 招閩南語文課程教學之師資
四、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