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4年8月6日114學年度第1次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審議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甄審結果:正取:陳○怜;備取:楊○蘭(1)、王○如(2)
三、經錄取正取人員應於114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報到及簽約,並攜帶以下證件,逾時視同棄權,本校得逕予通知備取人員。
(1)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2)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
(3)2吋照片光碟檔案。
(4)於114年9月6日前繳交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