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 旨:林火樹先生基於回饋社會並鼓勵後學,捐贈新台幣200萬元成 立公益信託以獎勵努力向上品學兼優之家境清寒小學生。
二、 申請對象:除中壢區中平國小為四名外,其餘桃園市中壢區及平鎮區各 公立國小在學小學生各一名。
三、 申請金額:每名該學年獎助學金為新台幣500元正。
四、 申請資格:由各小學以下列之標準順序審查後提具申請名單。
(一) 前學年學習領域評量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或相當於八十五分之標準)以 上、日常生活表現八十五分(或相當於八十五分之標準)以上且申請人之 父母之一方不存在暨家境清寒者,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二) 如無完全符合上述四(一)之條件時,則以前學年學習領域評量成績總平 均八十五分(或相當於八十五分之標準)以上、日常生活表現八十五分(或 相當於八十五分之標準)以上且家境清寒者,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三) 如無完全符合上述四(一)或(二)之條件時,則以前學年學習領域評量 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或相當於八十五分之標準)以上、日常生活表現八 十五分(或相當於八十五分之標準)以上者,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五、 申請表件:請洽註冊組
六、 申請辦法:每一年之第一學年度開學後一星期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