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2104A號令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
為鼓勵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以下簡稱專職族語老師)揪團自組專業學習社群,同儕合作共備,協同教學,共學共享,活化課堂教學活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針對專職族語老師同儕專業精進需求,自主規劃研習內容,以期符應教師自我增能及教學需求,有效升級原住民族語教學專業,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說明如下(餘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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