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3年4月24日南大視訓字第1130007810號函辦理。 |
二、 |
本學分班為增進教師視覺障礙教學專業知能,未來協助擔任或儲備為視覺障礙教育巡迴教師,或具視障專長之特教班教師等。 |
(一) |
薦送資格對象:(符合以下之一者,以現職特教合格老師優先錄取) |
1、 |
現任國民中學及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4、 |
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 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
1、 |
第一階段10學分:113年7月1日至8月2日期間、113年11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
2、 |
第二階段10學分:114年7月1日至8月1日期間。 |
(三) |
上課地點:國立臺南大學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
四、 |
請欲報名之學校於112年5月20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之報名名單(學校適用版)、報名表、繳驗證件及切結書(詳如附件)報局進行本市初選。 |
六、 |
倘對本案學分班內容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06-2138354。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