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114年7月23日僑小輔字第1140005401號函辦理。 |
二、 |
為培育具專業及熱忱之族語教師,並鼓勵教師投入原住民族語教育,儲備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專業人才,本府教育局自113學年度起訂定旨揭計畫。 |
1、 |
任職於本市高國中小之專職原住民族語教師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
2、 |
上開人員在本市任職族語老師年資連續達10年、15年、20年者得提出申請之(年資計算自每學年期初至隔年期末止為1年)。 |
(二) |
申請流程:任職於本市且符合資格之族語教師,於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憑)自行填寫申請表、審查資料聲明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教中心)申請。 |
(三) |
獎勵措施:本案資深優良族語教師表揚每學年辦理1次,依規定發給獎狀及禮券,本計畫獎項依實際申請件數相互流用。 |
1、 |
服務年資滿10年,頒發獎狀1紙及2,000元禮券。 |
2、 |
服務年資滿15年,頒發獎狀1紙及2,500元禮券。 |
3、 |
服務年資滿20年,頒發獎狀1紙及3,000元禮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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