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國小新進正式教師8 小時認證研習,尚有諸多缺額,開放所有現職教師參加, 請學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 學習扶助計畫緣由,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 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 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請本市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新進正式教師若無 取得下述證書者,務必依規定參加研習。若已有取得以下 其中一種研習證書,即免報名此次研習。1、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8小時認證。2、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小時認證。3、永齡29小時認證資格。 請各校主要承辦人確實審核貴校新進正式教師,並將需要 參加之研習人員,至下方google 表單網址填寫,以利後續 核對。 (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gZbGF3BZ1kfocArd8 )
(二)未取得認證現職教師(正式教師或有教師證之代理、代課、鐘點教師皆可報名)
(三)研習時間:
1、第一場次:1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
2、第二場次:1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 10分。
(一)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前,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 aspx,開課單位:龍安國小)報名,每場次預計錄取180名,國語 50人、數學100
人、英語30人,請擇一場次國英數其中一 個領域報名,勿重複報名。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三)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
(四)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行安排停車,龍安國小北大門未開放,請由東大門進入( 路線圖請參考附件二)。
四、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 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龍安國小黃德州主任(電47話: 03-3922797分機610)。
六、檢附旨揭計畫及龍安國小路線圖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