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4年10月23日桃教小字第1140105547號函及桃園市八德區瑞豐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瑞豐國小)114年10月27日瑞小總字第1140007854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教師參與英語文檢測,增進教學語言能力與專業素養,透過檢測認證提升英語教學能力,補助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說明如下: |
| (一) | 辦理期程: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
| (二) | 實施對象:本市各市立國小教師(含正式及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 |
| (三) | 補助條件: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之期間通過相當於CEF架構B2級(含)以上之英語文檢測,每人每年以1次為限。 |
| (四) | 申請方式: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9月15日(星期三)前彙整「桃園市114學年度補助國民小學教師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統計調查表」、「報名費單據」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各1份(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學校承辦人職章),併同欲申請款項之統一收據,函報八德區瑞豐國小(總務處張煒翎組長,聯絡電話:(03)3682787分機512;收件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933巷40號)。 |
| (五) | 注意事項:本案可補助額度有限,將依受理時間先後順序辦理補助,倘經費補助額度已滿,則不予補助;補助額度剩餘情況請於申請前先致電八德區瑞豐國小(總務處張煒翎組長,聯絡電話:(03)368-2787分機512)詢問確認。 |
| 三、 | 檢附「桃園市114學年度補助國民小學教師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統計調查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