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37061535)
四、旨揭辦法第1條、第16條修正,其修正要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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