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
1.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2.申請期限及事項:
(1)申請期限: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2)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3)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reurl.cc/WDdRO5)。
3.詳請請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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