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良伯 - 教師工會 | 2026-01-07 | 點閱數: 12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前申請。
二、申請原則:
(一)以各校支會為申請單位。
(二)以本會會員為優先,每會員學校以申請一次為原則,但
若會員數超過60人,則可申請兩次,最高上限為兩次。
三、請將申請表以傳真方式送至本會審定(傳真後請電話確
認),待排定時間後,再請支會學校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
入口網登錄研習。
四、申請表(如附件),或上本會網站(teu.org.tw)之「文件下
載區」→「必要性會務研習申請表」→下載使用。

:::

會員登入

搜尋

導覽專區

[ more... ]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線上使用者

18人線上 (9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18

更多…

回上方浮動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