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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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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敏琪 - 人事公告 | 2026-07-15 | 點閱數: 111

一、缺額:
1.健體代課教師:2名
2.英語代課教師:2名
3.社會代課教師:1名
二、聘期: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第一招報名時間:115年7月20日13:00-16:00
第一招甄試時間:115年7月21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若第一招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二招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二招至第四招甄試。

第二招報名時間:115年7月21日13:00-16:00
第二招甄試時間:115年7月22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若第二招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三招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三至第四招甄試。

第三招報名時間:115年7月22日13:00-16:00
第三招甄試時間:115年7月23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若第三招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四招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四招甄試。

第四招報名時間:115年7月23日13:00-16:00
第四招甄試時間:115年7月24日08:30起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其餘詳如簡章

  • 3.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公告第1-4招代課教師(鐘點)甄選簡章_115.7.14.doc
    1) 3.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公告第1-4招代課教師(鐘點)甄選簡章_115.7.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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