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114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初賽業已評審完畢,晉級決賽名單及評審建議表詳如附件。 |
(一) |
以抽籤方式產生,抽籤時間為114年3月28日(一)11:00,地點於本市石門國中篤行樓3F階梯教室。晉級決賽之學校可派一位教師代表自行抽籤,請核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當日11:30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抽籤結果於隔日中午12:00前公告。 |
(一) |
報到時間:114年4月9日(三)12:40~13:20,參賽選手請攜帶學生證或含照片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進行身分驗證,未準時到者視同放棄競賽資格。若報到時部分參賽學生因故無法到場請提供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
(二) |
比賽時間及地點:114年4月9日(三)13:30假石門國中舉行。 |
(三) |
比賽時間每隊口頭報告10分鐘,評審詢答10分鐘,口頭報告及詢答時,於第9分鐘響鈴一次,第10分鐘響鈴二次按鈴結束,請務必掌握時間。 |
(四) |
場地提供觸屏(PERSONA)、筆電,筆電作業系統為Windows10(含以上),簡報軟體MS Office 2016(含以上),影音軟體Media Player、VLC。各參賽隊伍得自備電腦,會場提供HDMI線,但不提供網路服務,如需網路請自行準備。 |
(五) |
參賽隊伍須自行讀取簡報檔案,若攜帶式存取裝置故障、檔案錯誤、連結失效或無法依上項指定軟體開啟等問題,參賽隊伍須自行負責,請指導教師務必賽前確認清楚。 |
(六) |
報告時請至少派1名指導老師出席,所有參賽者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研究內容摘要,形式不拘,再由評審委員指定參賽學生問答,或必要時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 |
(七) |
未盡事項請參酌「114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實施計畫」。 |
五、 |
本市公立學校參加決賽之出席人員(含學生),經學校同意後核給公(差)假,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國立及私立學校教師則請學校本權責自行核處。 |
六、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石門國中教務處莊勝傑主任(03-4713610 轉210)、李柏勳組長(03-4713610 轉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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