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4年2月18日桃教體字第1140013448號函續辦。 |
二、 |
請貴校務必薦派教授體育課而未具體育專長之教師參加旨揭研習,並持續追蹤教師完成後續認證步驟,以取得體育專長教師資格。 |
(一) |
研習日期:114年4月16日及4月23日下午(各3小時,共計6小時)。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研習開始前截止或額滿截止。 |
(四) |
參加對象:本市113學年度下學期教授體育課且未具體育專長之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 |
(五) |
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
1、 |
4月16日:E00041-250100004。 |
2、 |
4月23日:E00041-250100005。 |
四、 |
本案本局同意核予承辦研習之工作人員及學員活動期間公(差)假登記前往,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所需代課鐘點費(兼課、代課、輔導課不予派代)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請貴校於支用完畢後依實際情形檢具經費支用表(核章正本)及教師課表(敘明代課節數,不包含午休及導師費)免備文報局辦理結案事宜。 |
(一) |
承辦之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倘有疑問請逕洽華勛國小教務處,連絡電話:03-4661587-210。 |
(二) |
關於體育專長教師認證程序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市健體輔導團專輔:新明國小蔡老師,連絡電話:(03)4933262分機523。 |
六、 |
請貴校教授體育課且未具體育專長之教師,務必報名參與,並請確依前揭規定安排課務,由專長教師授課為原則,以提升體育課教學品質、維護學童學習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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