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提報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請薦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24以上學分班為自費班)。 |
| 三、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5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為「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
| 四、 | 「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包含「自然領域專長24以上學分班」、「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科技領域專長24學分班」、「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28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24以上學分班(包含臺灣台語、臺灣客語、原住民族語)」)薦送對象資格: |
| (一) |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
| (二) |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為次。 |
| 五、 | 案內有關下列專長如有疑義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
| (一) | 輔導專長:學輔校安室孔科穎(分機7458)。 |
| (二) | 英語專長:國小教育科黃鈺庭科員(分機7419)。 |
| (三) | 臺灣台語專長:國小教育科王心怡課程督學(分機7418)。 |
| (四) | 臺灣客語專長:國小教育科謝承祐教師(分機7418)。 |
| (五) | 原住民族語專長:國小教育科林裕峯課程督學(分機7419)。 |
| 六、 | 檢送旨揭11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並請貴校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前,上網完成線上填報(https://forms.gle/rAFCGoED1ELXHocv5),並將上開需求及薦送表核章後之PDF檔上傳表單,俾利本局審查後寄至教育部憑辦。為利整體審查作業,逾期歉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