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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發掘及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需要協助學生,協助其在不利因素下,開發其特殊 專長或優異潛能,創造生命價值及激發各項潛能,繼續奮發向上,特訂定要點。
二、本要點所定需要協助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 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三、經學校認定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應培訓之需要協助 學生,得申請補助。
四、所定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以最近三年內,於校外得獎、公開表演展示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4日桃教特字第1140012266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4年08月27日(三)13:00~16:00。
三、研習方式:Google Meet 線上會議。(會議代碼ubr-oiipkeb)
四、研習主題:用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
五、研習講師:蔡昭偉(蔡傑爸)。
六、參加對象:本市教職員、教師助理員及家長。以本校教職員工優先錄取,最多報名人數120名。
七、報名方式:請於114年08月27日(五)前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登錄單位–會稽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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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
一般助...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