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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8月30日桃教學字第1120083239號函(諒達) 暨本市「112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劇團巡迴宣導」實施計畫辦 理。
二、本活動係透過兒童戲劇狀況模擬與角色互動,提升幼兒及 兒童對性別平等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之正確認知,並 教導學生保護自己的方法及了解身體自主權,避免數位性 別暴力發生。
三、本案屬公益性質活動,敬請宣導周知並鼓勵民眾及親師生 參與,活動演出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平鎮區公所: 1、時間:112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1時。 2、地點:平鎮區婦幼活動中心2樓演藝廳(桃園市平鎮區廣達里廣成街10號)。
(二)...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