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4039號書函辦 理。
二、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3月17 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及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103號函規定略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 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假日出國均應明確 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三、茲因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上開人事總處109年3 月17日函及111年10月3日函已無從適用,爰有關公務人員 非因公出國請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年11月8日局考字第0910036... 觀看完整文章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5.16桃教體字第1120045670號函轉知
一、本市112年度試務聯合甄選,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採各校 分別報名、統一甄試、各校分別錄取方式辦理;公立幼兒 園契約護理人員則依甄試分數採志願選填分發方式辦理。
二、重要日程如下:
(一)初試網路報名:112年(以下同)5月17日上午8時至6月1日 下午5時止。
(二)初試資格審查序號排程表公告:6月8日中午12時。
(三)初試資格審查及繳費:6月11日上午8時至下午3時止。
(四)初試(筆試):7月8日上午9時30分至上午11時止。
(五)複試報名及繳費:7月11日上午9時...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