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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本市各級學校(含: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
教學優良、創新教學教師,由教育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指導,桃園市教師會特舉辦此遴選。
二、參與對象:桃園市教師會或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會
員,教學年資三年以上,教學優良,或親師溝通良好,或
教材教法新穎創新之教師,可自由參加、同事推薦、學校
或學校教師會推薦。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4月7日,請準備附件所需資料
mail至本會信箱teachertaoyuangroup@gmail.com
四、其他未盡之事宜,請參閱附件,或電洽本會03-435-
1688。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2月20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4431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公務員健康權之旨,行政院依 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第3項及第6項授權規定,已於111年12 月21日訂定發布旨揭服勤辦法,以規範行政院與所屬中央 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上限之例外規定 及輪班輪休人員勤休相關事項。
三、鑑於勤休新制甫上路,請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並 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透過檢討非必 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等方式,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公務員加班時 數,維護同仁健康權,並請本府一級機關應確實督... 觀看完整文章